兖州区:“三瞄准”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向前延伸矛盾疏导端


(相关资料图)

兖州区坚持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紧盯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,积极探索“三瞄准”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,加强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和源头化解,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。 瞄准多元共治,打牢基层基础。创新“联合+”源头把控机制,协同推进行政应诉与合法性审查、行政执法监督共同发力,强化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与全面依法治区、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机结合。统筹优化行政执法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周期链条,严把关键少数关、依法决策关、法制审核关、执法监督关。筑牢法律风险“防火墙”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。 瞄准主动出击,源头压降争议。建立行政争议预防调处机制,对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,组织执法单位、法律顾问等开展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,研究部署争议化解、自行纠错等应对方案,“抓前端治未病”。提升诉前化解意识,鼓励行政机关主动介入、自行纠错、充分调解和解,变被动应诉为主动化解行政争议,化矛盾于萌芽,止纠纷于未发,减少诉讼案件增量。 瞄准事后监督,激发内生动力。做好定期通报,将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,对行政诉讼案件情况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实行定期通报,倒逼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。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,针对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执法行为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、建议书,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。做好类案研判,开展被纠错案件复盘,剖析原因、提出对策,举一反三。做好约束激励,探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,充分利用区委巡察、政府督查、法治督察、法治建设考核“四个指挥棒”,以严格约束激励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。(孔甜甜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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