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男子一连3天梦见亡妻求救,挖开坟墓后,被眼前场景惊呆了

“老公快救我,有人要陷害我!”陈某入睡后不久便梦见早已病故的妻子,然而这次妻子却衣衫褴褛,朝着他苦苦哀求。


(资料图)

陈某顿时被惊醒,有些不明所以。然而之后几天他接连梦到妻子在求救,难道妻子还有冤情?

想到这他连忙奔去妻子的坟头,由于妻子刚去世不久,现在还仅是一个小土包而已。此时陈某坐在坟前,追忆起妻子在世前的点点滴滴。

他的妻子名叫林某,住在隔壁村,由于她小时候从山坡上摔下导致她腿部受伤严重。但要治疗好需要花费一大笔钱,而他们家也不富裕,因此林某便没能及时送到医院治疗,从而导致她一条腿有些轻微残疾。

也正因为如此,在林某谈婚论嫁的时候,没有一户人家愿意上门提亲,这愁怀了林某父母,于是他们便委托媒婆四处打听是否有适龄男子,哪怕对方穷点、年长一点儿也无所谓。

不久后,媒婆便给林某一家带来了好消息,附近村的一户人家表示愿意上门来提亲,而且这户人家的儿子也长的很俊,年龄也和林某相仿,为人也很勤恳,并且对方得知林某有些残疾也并未嫌弃,是个值得托付的人。

而这户人家的儿子正是陈某。陈某一家十分贫困,因此他早早便辍学外出打工赚钱,想要减轻家中的压力。多年来他也积攒了不少的积蓄,便回到老家新盖了间房屋。

此时陈某的父母见儿子已经20多岁了,其他人家的孩子此时早已结婚并生下小孩了,于是他们便开始操心儿子的婚姻大事。不过由于他们家有些贫穷,其他村民听后也都拒绝了。

就在陈某父母悲愁之际,林某父母委托的媒婆却找上门来,向他们说起了这件事。陈某父母大喜过望,当即便答应此事,并告诉了陈某。陈某向来也是孝顺,也听从父母的意见去林某家,反正不合适的话大不了一拍两散就是了。

在去往林某家的路上,陈某对林某身体有残疾的事也是有所了解,内心还是有些介意。不过在见到林某后,他发现对方不仅长相可人,而且性格也十分文静,在聊天后对彼此也都十分满意。

于是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来了,不久后他们便举行了一场简简单单的婚姻。婚后夫妻二人也是和和睦睦,都没有嫌弃对方。等到林某生下一个儿子后,陈某一家更是其乐融融。

此时为了能够积攒孩子上学读书的钱,陈某便外出打工了,只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会回来看望妻儿父母。虽然是聚少离多,但他们夫妻二人也并未因此而感情淡化。就这样,陈某在外挣钱养家,而林某则在家带娃。

然而在2018年的某天,林某在下地干活的时候突然晕厥了过去。起初陈某父母只当她是中暑了,并没有引起重视,在将她背到家中躺下后便又外出干活了。但当他们晚上回来的时候,林某却依旧躺在床上,并且还伴随着痛苦的呻吟。

这时陈某父母才意识到不对,他们连忙将林某送往医院,但检查结果却让他们大吃一惊,此时的林某早已是癌症晚期,时日不多。陈某父母连忙打电话给儿子,将此事告诉给他。

陈某得知后当下便结算好工钱然后回到家中,他知道妻子不久后便要离世了,于是回来后就再没有外出打工,一直待在家中陪着妻子。但分别的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,在当年月底的时候,林某在某天夜晚痛苦离世。

陈某悲痛欲绝,强忍着伤痛料理完妻子的后事。在妻子下葬后不久,他时不时梦见以前和妻子在一起的岁月,他不禁潸然泪下。然而直到某天他一连梦见妻子衣衫褴褛向他求救,他立即意识到不对。

在他在妻子坟前回忆以往时,却发现妻子坟墓上面的土有些新,按理说妻子都下葬10多天了,上面的土应该是有些干的,但此时却有些潮湿,难道有人翻动过妻子的坟墓?

可他们一家向来与其他村民都是和和睦睦,没有什么争议纠纷,哪怕是有些小矛盾,也不至于来挖掘他妻子的坟墓,作出如此有违天理人情之事。不过为了印证他的猜想,他当即回到家中和李某父母说起这件事。

“挖坟,你疯了吧,那可是你妻子啊,要传出去咱们一家可要在村里丢脸面呀,那就是个梦而已,别想那么多。”李某父母听到陈某要挖女儿坟墓后,当即便感到震惊。

但此时的陈某显然是不管那么多了,他趁岳父岳母不注意,拿起铲子便将妻子的坟墓给挖开,待挖开坟墓后,他当即便傻眼了,坟内显然没有妻子的尸体,他当即便报了警。

之后警方便感到现场,经过一番调查后,发现在李某坟墓附近有车辆的痕迹,而据当地村民声称当地是很少有车经过,再不济也不会开到墓地,于是警方便猜测该车辆很有可能便是作案嫌疑人的。

最后在一番排查下,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,最后将他们逮捕归案。原来王某等人是专业盗取他人尸体配阴婚的,在案发前他们了解到李某病故了,而且她还很年轻,于是便在一天晚上驾车到墓地附近将其尸体给盗走了。

之后为了不让人发现,他们便又重新用土掩埋上,之后他们便将该尸体买给了其他人,获取非法利益。

哪知道新盖上的土有些潮湿,使得陈某意识到不对,最终使得事情败露,王某等人也就被逮捕入狱。

【以案释法】

自古以来我国便奉承“死者为大”的观念,对于这类挖掘他人坟墓、还盗窃他人尸体的行为更是深恶痛绝,并且在法律上也加以严惩。

那么本案中王某等人盗窃李某尸体的行为将面临何种处罚呢?

我国《刑法》302条规定,盗窃、侮辱、故意毁坏尸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盗窃尸体罪和盗窃罪在犯罪构成要件中是大体相同的,仅不过两者在犯罪对象是不同的,在盗窃尸体罪中,犯罪对象是他人的尸体,而盗窃罪则是公私财产

因此在盗窃尸体罪中,行为人在主观上也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并且是采取秘密窃取的行为将尸体置于自己支配之下。

不过由于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,而尸体也不能评价为财产,故这两罪是不会产生竞合的,也即王某等人盗窃尸体的行为是不会构成盗窃罪。

在本案中,王某等人在得知李某去世后不久,便在晚上趁没人的时候,偷偷将其尸体盗走卖给他人赔阴婚,显然是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从而构成盗窃尸体罪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
其次,对于尸体买家而言,又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呢?

由于买家从王敏等人手中购买了李某尸体用于配阴婚,这有悖逆传统葬俗的行为显然是冒犯了死者亲属的情感和社会风气,在理论上也构成侮辱尸体罪。

此外,我国《民法典》第994条规定,死者的遗体等受到侵害的,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
虽然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而终于死亡,但是我国法律对死者的人格利益仍然加以保护。

在本案中,王某等人的行为显然是伤害了死者家属的情感,故陈某等人显然也是可以请求王某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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