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快讯!塔河县纪委监委严明“五一”期间“十个严禁”纪律要求

2023年“五一”劳动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“十个严禁”纪律要求:


(资料图)

1.严禁使用公款、公物、公车进行私人旅游、探亲访友、宴请等活动;

2.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、宴请、住宿、购物、旅游、健身及其他事项,利用私人会所或内部食堂、“一桌餐”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、吃喝玩乐等活动;

3.严禁借节日之机,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

4.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名贵特产、礼品礼金、购物卡或以电子红包、快递物流邮寄等方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

5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节日期间违反公车封存使用规定,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;

6.严禁节日期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借机敛财;

7.严禁组织和参与黄、赌、毒等违纪违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;

8.严禁违反春季防火规定,在室外违规吸烟、违规用火;

9.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、空岗、漏岗;

10.严禁督导检查等名义对相关单位吃拿卡要,随意摊派任务。

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矩硬杠,深入开展节前教育,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,做到早提醒、早预防、早警示。

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、保持政治定力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增强规矩意识,筑牢崇廉拒腐思想防线,严格恪守纪律底线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,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,不入“禁区”,不踩“红线”,做遵规守纪、廉洁文明过节的引领者、执行者。

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专责监督职责,畅通举报渠道,强化监督检查,精准监督执纪问责,对顶风违纪、不知止、不收敛的行为坚决严查快处,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,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“四风”,持续释放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。

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。

举报电话:0457-36090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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